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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级学生核对和申请创新实践学分的通知
2019-08-30 09:13   审核人:   (点击: )

 

全校各院及2016级学生:

为充分掌握2016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取得情况,提醒和督促未取得足够学分的学生早做准备,确保能够在毕业前顺利取得创新实践学分,请各学院从即日起组织2016级全体学生在“素质拓展学分系统”上核对和申请创新实践学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根据《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1)和《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见附件2),进入管理系统进行如下操作:

1)导入数据的学分核对。

附件2中标注红色的项目,学生只进行核对,重点核准项目名称、获奖等级、对应学分的准确性等信息。这些数据不需要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不要进行项目重复录入。

①如系统内已设置的项目名称与自己所需要申请的项目名称一致,则将项目级别、获奖等级(如有则选择)录入系统,相关证书的电子版作为附件以JPG格式上传,然后点击提交,并将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交辅导员核查(复印件存档)。

②如系统内已设置的项目名称与自己所需要申请的项目名称不一致或无自己要申请的项目名称,则先进行项目申报。所申请项目由学院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学生在系统中进行数据录入(项目或活动获奖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以JPG格式上传),同时将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交辅导员核查(复印件存档)。

2.学生数据上传完成后,辅导员登录系统,对照“管理办法”和纸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学生录入数据,重点核对项目名称、获奖等级、对应学分的准确性等信息。如没有问题,则在系统上录入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内容:情况属实),点击通过,同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内容: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审核通过后交各院综合办主任,原件退还给学生。

3.辅导员审核通过后,综合办主任登录系统,对照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审核学生录入数据和辅导员审核情况。如没有问题,则在各学院录入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内容:情况属实),点击通过。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由综合办保存。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和申请创新实践学分,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吴老师联系,联系电话:58690755

特此通知。

附件1:《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2:《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学院网站首页“学生事务”中查看和下载。

 

  

教务处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附件1: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系统操作指南.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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